来源:达旗大队
发布时间:2024-07-01 18:11
作者:董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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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刘队长,s24线347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有车撞上了护栏……”,6月30日凌晨1时10分左右,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达拉特旗大队路政巡查中队执法人员接到辖区交警的举报电话。挂断电话后,两名执法人员立即驱车前往事故现场。
1时43分,两名执法人员到达s24线k347 950m事故现场,只见一辆红色厢式货车撞上了中央隔离带,造成波形防撞护栏板、立柱等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执法人员在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现场交通秩序,协助当事人联系清障车的同时,迅速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经现场勘查和询问得知,张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由东向西往杭锦旗方向行驶,因操作不当撞上中央隔离带,损坏波形防撞护栏板7节,波形防撞护栏板立柱5根,悬臂件6套,型钢隔离栅立柱2根,波形防撞护栏板镙丝6套,防眩片10片,无人员伤亡。执法人员耐心向张某宣讲了损坏公路附属设施需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张某对损坏事实及数量没有异议,当场表示愿意履行赔偿责任。五十多分钟后,路面被清理完毕,事故车辆也被拖离现场,交通恢复正常。执法人员回到驻站地已是凌晨近4时。
7月1日上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张某足额缴纳了公路路产赔偿款1.746万元。
由于案件处理及时,执法人员及时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使公路附属设施得到应有的赔偿。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努力创建平安公路,全力维护路产路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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